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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通承诺严禁砍电缆 不得煽动代理商上访

时间:2007-04-19 来源: 作者: 点击:
“电信网通停止固话竞争”一事出现了对消费者有利的一面,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相互承诺严禁改动、迁移、拆除对方通信线路及设施;不得通过煽动用户、代理商上访等方式解决纠纷。这样,此前屡屡爆发的双方“砍电缆”等恶性事件有望解决,对电信业互联互通问题有利。 严禁
     “电信网通停止固话竞争”一事出现了对消费者有利的一面,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相互承诺严禁改动、迁移、拆除对方通信线路及设施;不得通过煽动用户、代理商上访等方式解决纠纷。这样,此前屡屡爆发的双方“砍电缆”等恶性事件有望解决,对电信业互联互通问题有利。

  严禁改动拆除对方通信设施

  中国电信于这两日在北京南城的一家宾馆召开了全国监管及互联互通会议,传达了此精神。

  据悉,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在签定全面停止竞争协议的同时,其中包含了双方相互承诺不得危害对方通信设施安全的条款。

  此前,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相互间的“砍电缆”事件层出不穷,互联互通成为老大难问题。但此次,双方承诺,严禁擅自改动、迁移、使用或拆除对方的通信线路(管线)及设施,严禁擅自将通信线路及设施引入或附挂在对方的机房、管道和杆路等设施。

  双方还承诺,严禁在对方固定通信线路上擅自加装各种电信设备(拨号器、选路器、音频接入设备、并接分线设备、小交换机等)改变对方路由、旁路对方话务量。

  双方还约定,当发生路权纠纷时,双方要积极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杜绝破坏通信设施行为的发生。

  维护对方企业商誉

  双方还共同约定,要共同维护对方企业商誉。

  其中的主要内容为:对于发生的纠纷,双方不得通过媒体恶意炒作,损害对方的企业形象。

  另外,双方不得通过煽动用户、代理商上访等方式解决纠纷;双方不得通过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用户诋毁对方商誉和企业形象。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举措客观上将对消费者也同样有利,尤其是对消费者使用双方的IP电话、互联网等业务的互联互通问题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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