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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交700万欧元 CEC获飞利浦商标授权

时间:2007-08-11 来源: 作者: 点击:
8月9日晚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香港上市公司发出公告,称已与飞利浦达成协议,旗下深圳桑菲手机获得飞利浦商标品牌授权,可生产、销售飞利浦牌手机,初期一年最低商标许可费700万欧元。 此前的今年2月12日飞利浦宣布,已与中国电子签署了最后协议,将公司余下的手机
  

8月9日晚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香港上市公司发出公告,称已与飞利浦达成协议,旗下深圳桑菲手机获得飞利浦商标品牌授权,可生产、销售“飞利浦牌”手机,初期一年最低商标许可费700万欧元。

此前的今年2月12日飞利浦宣布,已与中国电子签署了最后协议,将公司余下的手机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飞利浦手机部门的雇员人数为240人左右,主要分布在亚太和欧洲地区。

8月9日晚间,中国电子集团公告,已与飞利浦签订商标许可协议,飞利浦同意授予中国电子旗下的深圳桑菲公司生产的手机可使用飞利浦的若干商标,桑菲也与飞利浦签订知识产权协议,飞利浦向桑菲转让飞利浦品牌手机的生产、销售等涉及的专利、软件等知识产权。该商标及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到2012年3月31日停止。

根据公告,桑菲每年付的商标许可费按年递减,当带有飞利浦商标的手机销售得越多,每部手机的商标许可费就越少。2007年8月3日至2008年3月交商标许可费300万欧元,2008年3月31日至2009年3月31日交商标许可费700万欧元,剩下的几年则没有最低商标许可费。

另外,在知识产权方面,桑菲象征性地向飞利浦交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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